第54章 那封“不愿意”

陆秀玲离村前,去过一次学校。

值班老师记得她在办公室窗外站了片刻,没有进门。次日清点,存放订单副本的柜子无损,厂料也按经手表全部在场;只有废纸篓里少了几张试缝纸。

少废纸不能直接算偷证据。沈知夏先封存现场,让杜校长说明谁能进办公室,再将订单副本转入带锁木箱。正式原件仍在厂里,不因她离村便消失。

更重要的是那封“不愿随军”的回信。

家属联络员把陆沉川的书面补充送到公社。他承认当年收到信后没有要求妻子亲笔签名复核。信上说驻地苦、房子小,正好符合他当时最省事的安排:继续在驻地专心工作,把钱寄回家,让母亲照管妻女。

“我相信它,不只因为字像。”他写,“也因为这个答案让我不必改变安排,不必请假回家,不必处理家属房和托儿手续。我把自己的方便当成她的选择。”

沈知夏读完,没有因他第一次说透便减掉责任。他说透了,是好事。可三年还是三年。

笔迹比对由县厂人事、公社和村小学共同进行。假回信的几个字与陆秀玲现存培训登记相似,尤其是“苦”和“窝”的收笔;但她刻意模仿沈知夏,不能只凭肉眼下结论。旧会计的身份也查到,是已退休的赵会计,现住邻县女儿家,公社已发函询问。

村小学还找出1982年的借纸登记。赵会计当年管过公用信纸,陆父曾以“替外地儿子回家信”为由取过两张。登记能证明取纸,不能证明纸一定用于假信;纸张水印若与原回信一致,才可把范围进一步缩小。

许秀芹正式陈述,至少在1981年和1982年多次听陆秀玲说“金窝银窝不如自家草窝”,常用于嫌弃村里住房。另两名同龄姑娘也记得类似说法,时间却说不准。

周桂芬坚称女儿只是学嫂子写字,没有恶意:“沉川在外辛苦,家属院又小。知夏去了也找不到活,我们替她做的是好决定。”

“既然是好决定,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名字回?”何翠英问。

“一家人,谁写不一样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