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出海了?”

黎少红这话把在座的刑警吓了一跳。出海,那就是出境了啊,大家的心情一下子从天上掉到地下,

“黎少红,出海了是什么意思?你不能再讲假话了。”

“出海了,就是坐船出海了的意思。”

黎少红连忙解释。

“坐船出海?干嘛去了,出国了吗?”

凌霄内心一沉,焦急起来。

“不是出国,他是出海打渔去了。”

刑警们松了一口气。

黎少红用缓慢的语气,讲清了她与曾国强的关系:

黎少红十八岁就嫁给曾国强了,两人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。

婚后,原本一向跟随父母出海打渔的曾国强,跟随一个叫“大头坤”的老板,在海边做起了买卖海鲜的生意。

曾国强是本地人,从小就爱打架斗狠,十五岁时,还是初中生的他,就将一个同学的手臂打成骨折,从此在邻近乡里小有恶名。

大头坤本来就不是本份人,一直想搞些歪门邪道走捷径。

他看中了曾国强,每日带着曾国强上酒馆,泡舞厅,找小姐。灯红酒绿的生活,让曾国强迷失了自我,死心塌地成了大头坤的头马。

大头坤依靠他,拉起一班人,在高河镇搞起了海鲜的垄断买卖。

曾国强收拢的人,一些是本地的不良少年,还有一些外地的混混,鼎盛时期有三十多人,配备了砍刀,猎枪,钢管。

队伍拉起来后,通过胁迫和武力,将原来在高河镇海边收购海鲜的贩子全部赶跑,只留下大头坤一家,垄断了高河镇的海鲜买卖。

在濒海地区,买卖海鲜是最有赚头的生意。

高河镇濒海,有五十多公里的海岸线,滩涂众多。

每日退潮的时候,不论是白天或者黑夜,本地人都会像他们的祖辈一样,男女老幼都去海边赶海。